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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判刑10年,罚款5百万,埃及内政部逮捕3名非法换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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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8 2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埃网】讯:据埃及门户网站MASRAWY10月28日(星期六)报道,埃及内政部在吉萨省和布哈拉省逮捕了3人,指控他们在银行市场范围之外进行外汇交易,即“黑市”。



在吉萨省,居住在哈达耶克库巴的一家公司的会计部门负责人因涉嫌进行黑市交易和持有外币而被捕,而在布哈拉省,另有2人因持有外币而被捕,据内政部的一份声明称,他们承认自己进行货币交易以获取非法利润。

外汇的持有受到2020年第194号中央银行法的监管,该法第212条规定,“每个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保留属于他或他拥有的所有外币,并且有权依法处理或开展任何外汇业务。”包括内部和外部转账,这些业务是通过银行或根据《外汇法》的规定获得许可的实体进行的。

对黑市交易的处罚

法律禁止在经批准的银行或持牌实体之外进行外汇交易,或在未获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汇款活动。

涉嫌非法进行货币交易的被告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00万以上500万埃镑以下罚款,或者工具犯罪涉及的金额,“以较大者为准。”


编译:中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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